校园贷是否该被明令禁止

校园贷是否该被明令禁止

发布时间: 2017-10-23 00:57:09 3

厦门一女大学生在陷入校园贷后,因不堪疯狂催债骚扰选择了死亡...

郑州市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一在校大学生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在山东青岛跳楼自杀,他死前发给同学的一段遗言,深深的震撼了我们。一个普通的学生是怎样背负百万元债务,又是什么逼得他走投无路,以死相赎呢?

河南郑州某学院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因无力偿还共计60万的各种网络贷款,最终跳楼自杀。4月7日,又曝出福建大四学生余某飞,自创青鸟创联的金融服务公司,骗取同学身份信息,在8家网贷平台上贷款。目前已涉及19名学生,总金额70余万元...

一起又一起校园贷悲剧背后,尽管事件当事人难辞其咎,但面对有借贷需求却并不具备认清借贷、规避风险能力的大学生,校园贷平台经营无序、监管乏力以及非法暴力手段催债等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时代变了,大学生的消费观念越来越开放,为购买某些财力一时难以企及的物品,一些大学生也就有了相应的金融借贷需求。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成长,使一些不规范的借贷平台混杂其中,他们抓住大学生的弱点,降低贷款门槛、隐瞒资费标准、诱导过度消费,使之陷入借贷陷阱,拆东墙补西墙,在泥淖中难以自拔。

很多大学生抱着创业的美好愿望,不料却从微商落入校园贷的陷阱,最终被沉重的外债和没有底线的逼债行为逼入绝境。为根治校园网贷乱象,银监会专门设定了“四条红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但这或许只能约束正规的网贷机构,非法的网贷机构仍然可以潜入校园。

我国目前的金融服务制度,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而且不能惠及全体民众。当面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诱惑,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无论为了消费,还是尝试创业,都可能不经意间掉入“陷阱”。如果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能够量体裁衣,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产品,让没有经济能力的大学生也能在风险管控范围内享受信贷服务,就会根除校园贷滋生的社会土壤。

校园贷悲剧已经挑战了全社会的道德底线,网贷骗局教训深刻。

校园贷应该被明令禁止,还是由大学生自己去决定和承担。大家是怎么认为的呢?发表并分享您的感想,让更多的人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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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a 等级 2017-11-30 16:07:10

    大学生的相关教育也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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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a 等级 2017-11-30 16:00:36

    我觉得应该有折中的方法,光禁止很难执行!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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